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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習慣上的差異

在我的外科醫生眼中,我算是成功的範例之一,通常手術兩年後復胖的病人不少,我還算控制在正常範圍內;也沒有因為無限度的飲食,而弄到胃部傷口爆裂緊急手術修復。

醫生在術前幫我計算的標準體重是63公斤(嚴格說來應該是62..),我目前還餘4公斤需減去,才達到標準體重,這是我為自己訂的目標。醫生認為不僅是各項數值恢復正常,減重效果也已超過他所預期可減掉的29公斤。近幾次回診,外科醫生提到可向新陳代謝科醫生要求開立抑制食慾的自費針劑,「效果很好!」醫生這麼說。

我不知道抑制食慾的藥物會有什麼副作用,例如口臭、便秘、身體散發臭氣、精神狀況不好、失眠之類的。不能吃東西跟不想吃東西是兩種不同的狀態,老實說,對我都是一種殘忍。

我貪吃、愛吃,但並不是像那些懂吃的饕客吃貨;各種食物來源是生活的樂趣之一,少了這些小小滋味與點心,生活黑白灰的有些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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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後生活之一

直至今日,對於手術,我必須說我沒有後悔。

因為手術,我省思了自己的人生、飲食習慣及生活方式;總地來說,這個改變對我是利多於弊。

我比較不喜歡講後遺症,無論選擇哪一種減重手術,那是每個做手術的人對自己的人生、想要改變現況、想要讓自己更有動力活著的決定,其帶來的影響,也是我們接受手術後需要概括承接的。

某程度上來說,這更近似於--我們選擇了某種手段逼迫自己有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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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歷程

雖然覺得自己做好了心理準備,但實際於前一天去住院時,心裡還是滿緊張的。

前一天到院是空腹,為了要做各種抽血檢測,而且讓人討厭的是要先置留一個空針頭在身上。我天生血管比較細,再加上總有醫護人員說我的血管沉和細是太肥、身體太多脂肪所致,我完全不了解這種說法是否有科學根據。(情感上認為這是種殘酷的說法。)

醫生再跟我說明一次手術方式對臟器的處理、安排,還畫了一張圖給我看,然後醫生強調我所選擇的手術,是不能回復為原狀的。

關於這一點,其實綠手指是很有疑慮的,我告訴他我真的不想再胖到腳痛沒辦法走路,也不想哪一天身體機能真的停擺、中風、突然心臟衰竭、在浴室暈倒之類的緊急狀況,連急救人員都搬不動我上救護車。(雖然我家大樓有電梯,但是放不下急救推床;也就是說得勞煩人家搬推床載著我沉重肥胖的身軀從二樓下到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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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前生活-3

拖著沉重的身體,其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走路走多了、走急了,會喘,尤其是腳腿疼痛的時候,在此時此刻,應該沒有人會希望自己是胖子。

當然,我也不清楚是不是所有的胖子都不喜歡「自己是個胖子」。我不喜歡自己是個胖子,但我接受自己是個胖子很多年,我也接受原來的自己、愛自己。

話說,以前不知道從哪裡聽過:「要是真愛自己,就要保持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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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的臉書動態回顧,出現了六年前我的貼文:

  「與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剛剛又在三姊的臉書動態讀到這兩句,想起自己曾經因為這兩句,寫過長長的一篇文章,紓發了一堆感想。

  在我滿46歲生日的這一天,我突然發覺,其實相濡以沫和相忘江湖一樣,都不再是容易的事了。

  生日其實是件殘酷的事,除了告訴自己又長了一歲,距離死亡可能更近了一點之外;還有就是......在真正關心妳的人之中,又有誰還能這樣清楚的記得妳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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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前生活-2

講到壓力肥,不能小覷它的威力,這會使我們機體失調,身體原有的機能無法正常運作。

同事、家人們幾乎天天見面,看不到妳0.1公斤的日日增長;即使發現了,也沒有幾個人願意當討人厭的傢伙說出:「ㄟ,妳好像又變胖了!」這樣的話。

只有自己換季穿衣服,或是不得不再買大一號尺碼時,我們才能誠實面對自己“又發福”的窘境,可是在這個階段,通常已無力回天了。

不要說做運動補救了,我的體力變得很差,偶爾走一點路或吃得比較飽時,都能覺知到心臟的負擔和壓力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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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12日我做了縮胃曠腸繞道手術,住院八天,大概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讓身體消耗掉的精力、元氣復原。

為什麼會選擇胃繞道手術?為什麼要選擇這麼激烈的手段減重?也許有人會有這樣的質疑……會寫這系列文章講述自己的經歷,其實是想給某些與我有相同困擾的人一個參考。

在網路上隨便一google,已有非常多人也同樣選擇了胃繞道手術或是縮胃手術,然後在網路上發文分享。手術所呈現的一個結果,讓很多人誤以為這種手術最主要的目的是減重,但對我來說, 減重只是一個附加價值而已。(但我絕對承認我非常期待減重的效果。)

手術的過程就不多贅述了,因為真正辛苦的部份其實是在術後,但比起術後的辛苦,術前那麼多年漫長的生活,應該稱之為 痛苦

我也不否認一個人之所以變胖,除了先天遺傳基因之外,也包含了本身的生活作息與飲食習慣造成,包括缺乏自制與執行力、貪吃……等等因素。我想建議許多跟我一樣是貪吃又帶有危險因子的人,盡可能讓自身的體重保持在70公斤以內(尤其是平均身高介於150~165之間的女性)70公斤是我觀察出來的一個警戒線;以這樣身高的人而言,一旦讓體重超過80公斤,大概有70%的機率是只會一路前進、不會再後退了(當固定體重定著的越久,越難以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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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引用自網路

公司幾個月前來了個新同事,因為我辦公座位旁有空位,他便被安排當我的鄰居。

基於同事愛和同理心,我友善的跟他說了一些辦公室洗手間的使用規則、公司門禁如何按電鈴解鎖、中午可以到哪裡用餐什麼的……

新同事其實是同一個事業體其他單位轉來的舊同事,跟某幾位同事和我的部門主管有說有笑的談論某某人的某某事。我們公司有個怪現象,雖然是業界出了名的低薪(不符實際工作內容及專業度的敘薪方式),又仿照公部門設立了大量約聘人員(可是實際上工作量確實是很多,部份約聘職並不隨著專案結案而不被續聘。簡言之,這不過是變相裁減應提供給員工的福利與獎金的手法而已。)

上述說的怪現象是--明明完全談不上是多麼績優的公司,卻總是有離職又回鍋的員工(甚至有人是三進三出)。當然,那些幾進幾出的人,要是落在我們部門,若是協理請回來的,直接由正職缺幹起是必定的協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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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家小兒子跟我閒聊,一邊說一邊笑:「媽,我跟妳說,我們班那些小屁孩同學好煩好討厭,我不想跟他們講話,他們卻還是在那裡說我什麼;或者是我默默的自言自語,根本不關他們的事,他們卻好像偷聽那樣,跑來接我的話,害我覺得我的隱私權被侵犯。」

老實說,小兒子說話的方式總是逗得我很開心(尤其是他講的那句『害我覺得我的隱私權被侵犯』),但我仍忍不住蹙眉問:「那你會在意被他們這樣說、這樣騷擾嗎?」

「媽,沒關係啦,反正我是邊緣人,我喜歡當邊緣人。」他還是一臉笑嘻嘻。

「哦,媽媽在公司也是邊緣人,我知道你的感覺,我也當邊緣人當的很開心。」

這話不是安慰小兒子,而我確實也認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邊緣人。年紀越大越覺得當一個邊緣人沒什麼了不得的,雖然邊緣人這樣的字詞在許多時刻都屬於負面印象,例如邊緣性人格,好像有反社會傾向;或是曾有什麼犯罪前科,重返社會卻始終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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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我重感冒,所以病懨懨的模樣。才剛看病回來,小舅要我坐在他那台拉風機車上幫我拍照。那扇紅色大門的住戶並不是我家,隔壁被水泥樑柱遮住門口的才是我家。)

不知為何,一直以來對眷村的生活有著深深的懷念和記憶。

感覺很奇怪,也許是因為身為外省第二代的自豪,或者是喜歡眷村緊密的感覺和相關的記憶;有這麼一群有共同的、類似的生長背景的族群,能夠彼此連結舊日的情感。對於我們這些眷村出生的孩子、軍眷們,在民國50年代、60年代,所謂的具有字正腔圓國語的人來說,眷村都是一種無法抹滅的、與眾不同的印記。

我出生在高雄左營眷村,再搬到鳳山的海光四村,大約住到近10歲,要升小三的學齡時,我們一家又因為我媽想就近照顧娘家,而搬遷到桃園中壢龍崗、中壢游泳路,再搬至近十一份的員樹林,後來又再搬至中壢龍東路、仁美、七福新村、夏綠蒂。如果真要比較起來,這些歲月似乎更為漫長,但我對員樹林以及某某地區的情感與懸念卻沒有我對海光四村來得深。

而且相形之下,嫁給綠手指後,我住在三重的時間又更遠遠長於上述各個地點,至今已快滿26年了。微妙的是,腦海裡一直忘不掉的正是『海光四村481號』這個門牌號碼(或該說地址會更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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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起床,妳突然下定決心要跟他分手。

那種感覺就好像是某天穿了卡其牛仔褲,沒有理由的穿搭了黑色的休閒鞋,等到出門後在街角櫥窗瞥見了卡其色和黑色的搭配,是如此地突兀。在沒辦法回家換鞋或換褲子的情況下,妳彆扭了一整天。

而關於決心的部份,更像是某天起床,妳突地覺得菸味有些噁心,所以再也沒有任何興緻抽菸一樣。

這一時這一刻,妳腦海中的妳和他,就像那天的卡其色牛仔褲和黑色休閒鞋;分開來看都沒有問題,但硬湊在一起時,他是他、妳是妳,色調分明差異,完全無法協調,那反差強烈的對比,毫無美感可言。

這種感覺,恰好反映出現在的他只不過是妳聞起來噁心的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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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發現一個格友把我多年前寫的古詩詞--『巫山一段雲‧蝶衣』放在他的部落格貼文裡。

那闋古詩詞是我第一個部落格裡的作品,當時看好友填詩辭填的極為優美,便央請她教我怎麼依格律填古詩詞。

散文和小說,難免會有用字遣詞與文字描述、形容詞,甚或是情節雷同的部份;而古詩詞這種必須仗依格律平仄排列的特殊文字,身為創作的人是不可能忘記那是出自於自己的手。

那個人沒寫上詞牌名和主題,將古詞穿插在他的貼文裡,但我一眼就認出那是我的創作。那個人既沒有徵詢我的同意、沒有知會過我,他也沒有標註出處、沒有標註作者,更沒有說明引用自何處、何人的部落格,就這樣據為己有。

感覺著實不舒服。雖然此人長久以來到處剪貼別人的文章,很少註明引用自何人、何處,而我只不過是眾多被剪來貼的作者之一而已。可這樣不懂得尊重創作者的行為與心態,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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