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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根本從不想回頭,只要有如索多瑪羅得的良善和勇氣,另一半是否因不捨而成為鹽柱,又豈是她該擔憂的?】


 


半夜三點,一如停電通知的預告,台電準時停止供電。


室內與街道一片黑暗,只剩下遠方的月光隱隱透著昏黃。


她從來沒想過台電會如同公告展示的預告時間分秒不差,原來這世界上仍有把承諾認真當一回事的事實。


她也從未沒想過,婆婆居然會開口要求她回頭。


窨暗的氛圍裡,他的大手掌從她身後緊緊的摟住她,一場激情過後,由他逐漸平緩自如的呼吸聲中,得以確知他仍未入眠。


自從她離開婆家獨居之後,她的丈夫仍舊維持每週兩晚到她租賃的套房裡過夜。表面上夫妻關係如常,私底下,有關婆家的種種一直是難以啟齒討論的痛處。


她愛他,他也愛她,閉口不談能讓這些夜晚短暫的相聚盡興溫馨,所以他從沒有愚蠢到囉嗦一堆有的沒的。


結婚之前,他承諾過要給她一個幸福、不受委屈的婚姻,這個非戰之罪的謊言,很快地在結婚第一年就被公婆、小姑用力的戳破了。


即便知道他滿是無奈、欲振乏力,但那些存在於她心底無法平復的傷痛,仍不免要暗自怨怪介於中間地帶的他什麼事都做不了。


她怨的是他的無力轉圜,而非是他不夠愛她,亦不是要他狠下心腸做任何選擇;否則,她不會絕望的遷出婆家,卻沒有跟他離婚。


「妳覺得怎麼樣?妳願意考慮嗎?」


她不語。


他的手掌微微搖晃她的身體,「妳還沒睡著吧。……媽說她希望妳能回家,她說事情都已經過了一年了,妳應該也……沒放在心上了,媽說她主動開口給妳面子,能讓妳心情舒坦些。」


「你別催我,我有我的考量。」


「什麼考量?我們是夫妻,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是天經地義的事。我承認之前讓妳覺得很受傷,我也知道妳願意體諒我,所以忍痛自己搬離我們家,但是這樣長久下去畢竟不是辦法。」他放軟了音調,好言好語的說明。


嚴格說來,本來一切都是小事,忍一忍就過了,以她的堅強和韌性,沒有挨不過的酸言酸語,也沒有做不完的事。只是,她覺得必須有個停損點,不能永無止盡的任由婆家長期不公平的對待。


對婆家,她的關懷和付出不曾少過,但始終不被接納;她一直像個外來者,公婆喜歡用更嚴苛的角度看待她的一言一行。


她不是沒有神經的人,再怎麽忍也有崩潰的一天,加上小姑天生嬌縱的個性,嫁給他之後,她儼然要伺候一個公公兩個婆婆。


瑣瑣碎碎的小事累積起來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她甚至快要忘了要怎麼去面對那些永遠夾著利刃,劃過她的心口和肌膚的言語,以及充滿不屑的眼神。


真正的導火線說來可笑,她至今仍覺得很不堪。


小姑正值適婚年齡,工作賺來的錢大多供自己揮霍。對傳統的家庭而言,女兒將來是送出門的嬌客,任性而為是理所當然;然媳婦不同,娶回家來做牛做馬,薪水孝敬分擔也是應當。


她對此從無置喙的餘地,但小姑三天兩頭沒經過她的同意,即私自進臥房來翻用她的保養品、化妝品、衣服。


說好聽是借用,真相是只要被小姑看上的物品,永無歸還的一天。


她採取的對策是,化妝品和保養品只要能力所及,盡可能的多買一份大方送給小姑,她也不再採購新衣,衣著盡量簡約。


誰也料想不到,依然會出事。


那一晚,小姑趁她在廚房洗碗,朝著正在看韓劇的婆婆窸窸窣窣地猛咬耳朵。


待她切好水果端進客廳,婆婆沒好氣的質問她:「妳是不是拿了小敏的BB霜?我不管那是什麼東西,妳要用就自己去買,又不是沒賺錢!沒事當個小偷拿小姑的化妝品像什麼話?還不趕快還她。」


她驚愕的說不出話,好半天她才開口,「我自己有BB霜,我送給小敏一模一樣的牌子,我拿她的做什麼?」


「我怎麼會知道妳為什麼要拿小敏的來用?就幾個錢,妳那麼省嗎?家裡出了小偷,傳出去會笑死人。」婆婆酸酸的叨唸著。


一陣委屈的淚水湧上她的眼簾。


她的人格竟然這麼容易被婆婆質疑?難道她的臉上明白寫著小偷這兩個字嗎?


丈夫趕過來緩頰,「小敏,嫂嫂自己也有那個什麼霜,沒道理拿妳的。」


只見小敏心虛的把視線移到電視劇上,不輕不重的答:「我的BB霜確實不見了,嫂嫂的卻還在,這難道不奇怪嗎?那一條才剛用沒多久呢,就這麼不見了,我當然覺得很可惜!媽,算了,嫂嫂要是捨不得送我也沒關係,只要跟我說一聲就行了,我自己會去買。」


她一聽,轉身回房翻看自己的化妝桌,抽屜和衣櫃早已被翻得亂七八糟。


她頓時有種隱私權被徹底侵犯的噁心感,更別提被視為竊賊的屈辱。她羞憤的再也不想說任何話來為自己辯解,更沒有任何必要去探查小敏的BB霜到底跑去哪裡了。


遠遠地,她聽到婆婆不甘心的碎嘴,「你有空跟你老婆溝通一下好不好?犯不著表面上當好人送東西,私底下又偷拿回去,這多難看!」


不一會兒,公公也搭腔:「女人的東西也不值幾個錢,她幹嘛那麼小氣呢?」


她趴臥在床上流淚,丈夫一整夜僅有不斷的嘆息,當下,她便做了決定。


 


「芸,妳別不說話,理我一下好不好?媽說,其實都是小事,就算真的冤枉妳了,跟妳道個歉就好了。」他又輕輕推推她。


他為什麼不在那一晚熱切的安慰擁抱她,好證明他相信她是清白的呢?


「芸,現在情況不同了。爸上次中風之後,媽一直照顧的很累,身體也快垮了,家裡只有我這個兒子和妳這個媳婦,若我們都不幫忙的話……」他又更貼近了她一點。


「爸現在復原的很緩慢,小敏為了要幫爸沖喜,過兩個月就要嫁出去了。媽說將來也不會有人跟妳爭那些小東西,媽很希望妳幫忙分擔一下肩上的責任。而且,媽也說要趁爸還在的時候,讓他抱抱孫子,妳要是肯回家,這個心願就能早點達成了。」


他伸出手,一下又一下輕撫著她的長髮,「好不好?不然媽又要威脅我,不如離婚再娶好了,這實在讓我很為難,妳別跟著為難我好嗎?」


為難?到底是誰為難誰呢?她舉起右手,狠狠的推開他依附在她髮上的手,豁地坐起身怒吼著:「媽說媽說媽說……到底哪一句不是媽說的?你說啊!什麼都是媽說的,你有沒有想過我的心情和處境?需要我照顧爸、需要我生孫子時,就叫我回家,那我做得要死要活的時候,還指著我罵小偷的又是誰?你真以為我愛計較嗎?那種屈辱若不是為了愛你,我幹嘛要受呢?!」


急火火的聲音,映襯得黑夜的寧靜更為死寂。


彷彿有一世紀之久,時空完全凝結住。


她根本從不想回頭,只要有如索多瑪羅得的良善和勇氣,另一半是否因不捨而成為鹽柱,又豈是她該擔憂的?


她本可遠離這些罪惡和卑劣,但為何,她卻不得不回頭,還必須伸手拉他一把呢?


同樣身陷在應被毀滅的索多瑪城,到底是為愛,還是為了責任與義務?


想到這裡,她忍不住埋首進拱起的雙腿間啜泣。


小夜燈突然亮了起來,在剎時由黑暗轉明的微弱燈影下,她睜著瞬間縮小的瞳孔,不自覺的扭頭望向他。


他的雙眼有著濕潤的水痕,沒有任何遮掩的意圖。


他和她,就這樣癱在索多瑪城裡,為了難以言喻的理由化身為鹽柱。


 


 


 


◎寫到『回頭』系列的第四篇故事,我才想起來沒有特別解釋過關於索多瑪城的典故。我找到過去曾在舊文章裡探討過的細節和感想,轉貼於下:


按創世紀十九章裡所記,索多瑪城與俄摩拉城兩地是世上的罪惡城,神要毀滅這兩座城市時,耶和華允許唯一的義人--羅得,可以在天降硫磺大火之前,帶著他的妻女逃生,但耶和華交代絕不可回頭看。


在逃命的那天,羅得的妻子落在後面,身後有著種種慘況和哀號,紛亂的大火四處燃燒,即將逼近他們,她一時好奇,忍不住回頭看了一下,結果羅得的妻子立刻變成一根鹽柱。


這個故事很詭異是嗎?


我以前聽這段故事時就這麼覺得,真的非常奇怪,倘若神有意赦免無罪的羅得,並願意允許他能帶著妻女遠離災禍,那為何德心寬厚的神是有條件的設定?為何不能回頭呢?又為何真的回頭之後,立刻被懲罰變成一根鹽柱。


我不是真的很懂,因為我沒有完整接觸過基督教或天主教。


是否是指,有條件的寬容不是真的寬容,有條件的回首,不是真心情願的回心轉意,一旦因為幻象迷惑了內心,而左右了自己的判斷,是否在心的本質上,這就不是一個好的決定?


很多人在遇到某些事時,有可能是被一時的情感或情境所迷惑,就是所謂的幻象,無論是形而上,或是真實的形貌;倘若猶豫不決的不再往前,而是頻頻回頭,那麼,是不是既無法回歸到初始的心態,也無法確實解決現況呢?


如果,回頭依然無解,你還會回頭嗎?


如果,你回頭後,真的會變成一根鹽柱,你敢回頭嗎?


倘若,你的回頭,只是想挑戰現有的制度和箝制,回頭只是一種象徵意義,起不了真正的作用,你真的仍要回頭嗎?


繼續往前,心有不甘是嗎?或是總感覺有遺憾又悵然若失。那是不是應該退一步想,其實發牌權,並非在你的身上,一切也不過是有條件的假象。


你能理解,之所以可以逃離的先決條件是什麼?


是因為你擁有一顆善良樸實的心,沒有墮落於罪惡中,所以可以被救贖。


這樣的說法成立嗎?


羅得的妻子之所以變成鹽柱,是因為她沒有聽從神的旨意,沒有遵守逃亡規則;還是因為她對罪惡有著不捨眷顧,因此回頭;或者是因為,羅得的妻子不該對因罪惡而受到懲罰的城市與人們,有所憐憫、同情?


這是我自己在猜測原因,可不代表完全正確,我只是對變成鹽柱的事感到不解。


我只盼望,不管你們信仰的是宗教,或是自己的價值判斷,都一定要找出一個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正如決定回頭前,先確定自己能不能在最準確的時刻轉身,而不會變成鹽柱。


若無法做到的話,勢必會繼續受到煎熬,而真正該思考的是,你的想法要怎麼改變,才不會在煎熬中痛苦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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