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文章提到“我執”,總覺得說得不夠完整。
如果把“我執”只設定在----堅持認定自己說的才是對的,稍顯不足。因為事實證明,很多人不是“說”,而是認定自己的行為、想法才是正確的,因此不管他人如何勸說、安撫、分析、討論,某些人依然慣用自己想相信和接受的來看待事情。
若放在感情中,我們會選擇相信一個比較不傷害自我的說法:『我確實愛妳,不過我們並不適合,分開對彼此都好。』『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請放心,即使分開了,我還是很關心妳,我們一樣能做好朋友。』
正因為人擅長自欺欺人,所以擅用人性弱點的人,也會試著以不傷人的說詞來結束情感。
縱使你相信並接受這樣的說法,分手依舊成實。因此人仍是在『相愛為何必須分手?』的窘境裡打結,無法脫困。
若放在某件事的是非對錯裡,總是具有“我執”者,毫不在意自己的觀點是否偏執,而持續讓“我執”蒙蔽住真相和自我行為。
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跟親朋好友發生過爭執的經驗,這些爭執很可能是來自觀點和想法不同,或者是利害關係的衝突;即使是“就事論事”的提出觀點,但對方仍有可能認為你是意有所指的指責對方行為不當,緊接著在情緒上升的情況之下,所有的“就事論事”便成為“對人不是對事”。
糟的正是,在這種時刻,我們更無法舉證出—並不是所有的事都必須依照對方的方式走,才叫做正確,更不是與對方想法相異的論點,就叫做偏頗。
我是一個非常在乎別人看法、也極怕被誤解的人,因此以前總會在第一時間就急著剖析自己真正的意思、態度是些什麼,但往往解釋之下,卻更容易產生對立,無法取得對方的諒解、認同。
這一兩年,也許是省思過自己的做法和性格欠缺客觀中立,所以面對這種情形,我多半選擇的方式是淡化,不在風頭上溝通,以免彼此氣憤的又說出什麼無法挽回的話來。嚴格說來,其實很多事件的本身真的沒什麼,但情緒被挑起後,卻可能無止盡的擴張。
而這些“擴張”,在最後變成“風波”,有可能屢次被追討對錯、低頭致歉、承擔對方的個人情緒。
平心而論,倘若在“風波”中,再多加解釋也是自討沒趣,自然不需再多費時去辯解一件純屬價值觀不同的事端,既多餘又沒必要;尤其是我們無法預料,是否說的越多,只會讓事態更加嚴重?!
更重要的重點是--有些人能夠“就事論事”,有些人則會因“我執”參雜太多個人負面情緒和感受,而讓溝通零效率。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一個讓人滿遺憾的狀況,那就是這些爭執在情緒與心結的存在之下,以冷處理來面對後,也可能讓這些曾經非常友好的情誼、關係就此瓦解。
另一種情況是,這世界上有很多人已經利用和緩的方式來讓對方有台階可下,但對方依舊不買帳且記掛著一個其實不存在著所謂的是非對錯,執著的渴求我們低頭認錯道歉,好平復他們心中的不滿與受創。
無法否認的是,“我執”會造成一個階級觀,不管是不是真有是非對錯,也不管具體事證如何,有些人緊咬著尊卑,認定身份、角色較為崇高者是沒有錯誤的;既然不自認有錯,對方也極可能認定你應該開口向他道歉。
儘管這與邏輯不符,某些事源自理念想法不同,是不可能套用進傳統道德等等世俗來論對錯。擺高姿態是無意義又可笑的,我的想法是—假設已盡本份釋出善意,若對方拒不接受,亦不需要再違背自我意識的去做一件----若做了就是縱容對方“我執”的事。
我從不認錯嗎?並不是的。當我面對孩子或其他人時,只要我說錯話、做了不適當的舉動、誤解了孩子,我一樣當場致歉,絕不逃避。
有時,我忍不住懷疑著,大家因為“我執”錯失了多少良好的關係?或是因為“無明”(缺乏自知之明)而造成“我執”?
是否曾有人想過,面子值多少錢一斤?在畢生個人環境中都備受嬌寵的人身上,能不能真實看到自己的不足、不成熟和不理智?
因為某些難解的糾紛,而少了某個親朋好友或許不是多嚴重的事;但是若退一步想,你能保證在周遭人等的心裡,是不是也逐步形成了一個防備,更有可能把你個人的重要度逐年降至零。
因“我執”而起計較心,常是人會犯的通病,可悲的是我們也必須認清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執”並不會隨著年紀增長而跟著增加智慧有所改變;通常越喜歡計較的人,在歷經這種情勢後,越會拿出自己對別人付出多少來邀功、來爭論自己究竟曾對你多麼盡心盡力。
是非對錯在一個合理的有效範疇裡,確實有遵循的必要,但跳脫一般是非對錯外的事情呢?
我只能說,誰懂得放下誰便自在。
如是遇到“老死不相往來”的此種情境,也不免要惋惜,這些我們自認特殊的情誼,竟是淡薄到如此禁不起考驗;而我們也很難明瞭,對於這些情誼消逝而生的無所謂,是不是另一種“我執”?
我也很疑惑,越願意放下的人,究竟是無情?還是大智若愚?
而仍在爭執不休、企圖要抓住什麼來證明什麼的人,真是因為在乎情誼?或是不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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