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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用謊言填補愛嗎?   

晚上大兒子陪我到自助洗衣店烘孩子擦身體和擦頭髮的大毛巾,在等待烘乾的時間裡,我們隨性看著店裡電視上映的偶像劇;如果沒記錯的話,劇名叫『真愛配方』。

剛好演到一幕男配角強吻女主角的橋段,導演為了強化震撼和錯愕的效果,用了三個不同角度的鏡頭重覆剪接播放了三次。我和兒子看到這裡,忍不住笑了出來。

兒子說:「每次隨便看任何一部偶像劇,都越來越確定我的判斷和觀察,男生就像小狗一樣……

如果是別的小男生說出這樣的話,當然教人意外,但我家大兒子恰好身處在一堆荷爾蒙爆炸的小男生身邊,這話便值得玩味。

說男生是狗,難免有些污衊的意味;可是返過頭看看極為容易產生激情的狀態,或者是喜歡宣示主權(像小狗撒尿告示地盤的行徑),用言語(吠聲)攻擊、咬來咬去、追逐車子當成假想敵或遊戲般的奔跑動作……

唯一迥異的是狗是對主人很忠誠的動物,這與某些人類見異思遷的感情態度還是有落差的。

男配角在心裡對自己的OS是這麼說的:『不過就是場遊戲,怎麼會玩得這麼不爽?越來越玩不起了嗎?』

想一想,人最可悲的是無法面對真相和現實,看了幾分鐘就能捕捉住這個男配角其實愛上了女主角,他只是假想並說服自己把一切當成愛情遊戲而已。

以前曾在文章裡探討過人為什麼要說謊,背後的原因當然有數十種之多;我想大部份的女人也都說過類似以下這種:『這雙鞋子正在特價嘛!很便宜,只要799元。』真正掏腰包付的價格可能是三倍。

我也說過謊,我也跟一般人的思考模式雷同--不喜歡說謊、欺騙,因為我不想承受那種擔憂謊言被揭穿的不安,更對被欺騙者感到愧疚。

也許多數的人都說過善意的謊言,諸如:勉強讚美某人穿了一件不怎麼好看的衣服『還不錯啊!』或者是告訴某人剛剪的頭髮並沒有他認為的這麼糟;我們也不得不違心之論的跟某人說,其實自己並沒有生氣和傷心,以免讓場面難堪、感情失和。

但在愛情裡的謊言,無論有多高明,無異只是把對方當成傻子、白痴之流。

我問兒子:「如果你愛一個人,她變心了,你希望她誠實告訴你,還是希望她一路騙你騙到底?」

「我當然希望她誠實告訴我,可惜那只是我的想法,有太多人因為某些因素,是不可能坦誠說出來的。像是怕傷害你、怕你生氣翻臉、怕當壞人,或是擔心妳知道了後,就再也不肯被他利用,不肯再維持一個家、不肯洗衣煮飯……(喝!說的好像他老爸騙我似的。)

「可是,他真正愛的是新愛上的那個人,幹嘛還這樣糾纏著,應該會想跟新的人在一起啊!」

「新的愛人不見得會願意幫他煮飯、洗衣和打掃家裡啊!」

兒子的這番話真是讓人毛骨悚然。

雖然說,我們從不能肯定的說愛情究竟該是何種形態,或是以何種樣貌呈現,但我們應該都能直接的承認----沒有人喜歡被欺騙的感覺。

如果,一場愛情勢必得用謊言來隱瞞或達到什麼目的,我們還能說這場愛情是清明透徹值得堅持嗎?每個人或許都能認同愛情的無條件之說,那麼,為何許多人仍舊是有條件的愛著某人呢?

欺騙別人永遠比欺騙自己還容易,自欺的謊言可以稱之為自我感覺良好下的產物;基於驕傲、自信、尊嚴、不肯面對現實,我們容易自欺。欺人的謊言則可稱之為自我感覺加倍良好下的產物;基於個人形象、有始有終的目的、計劃性的延展、自我保護的本能、小看他人聰明智慧度,人們容易欺人。

謊言等於欺騙,並非是罪不可赦的,若追溯到源頭時,我們得自問為何需要在愛情裡說謊?

心變了就是變了,千軍萬馬拉不回,誤以為呆杵著就叫做圓滿,這是自欺;誤以為不需要坦誠就能安全過關,繼續些什麼,這叫做欺人。

我們總是不能要求我們所愛的人,能依照我們的想法去前行,一如我們難以預料愛情裡隨時會發生個什麼狀況,讓原有的方向走偏了;但最實在的,人需要做的其實是誠實面對自己的內心。

我寧可接受並且面對感情中的變化,不管對方的反應是好是壞,謊言所代表的意義通常也是不夠尊重對方,想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新歡舊愛縱使難兩全,也不盡然表示短暫和永恆難以抉擇。

一個人的真愛固然能隨時間流轉而改變,這是個人自由;然,我們又怎麼能茫然且盲目的相信,所謂的改變能夠以謊言來填補愛情裡的空洞呢?

這也難怪有這麼多人受過慘重的情傷之後,寧願孤單。

說謊當然不可恥,可恥的是--以為謊言能夠瞞天過海持續一輩子,甚至是直到最後,還不肯承認自己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實則牽強編織的藉口是謊言

又是何必呢?只不過是讓曾有的感情和感覺,更顯得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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