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亭億在“小確幸”裡的回應,讓我冷靜的思考自己這幾年的改變。
然後,我突然發現自己有個有點病態的推論。
這個推論是:『當我越不去僵持綠手指是否一如以往貫徹始終的深愛我,我的愛便越自由;當我越不去在意愛的存續,無論是否離開或放手,不希冀相對應的對待之時,我也從一種堅持裡解脫了。』
儘管曾有人不斷質疑,我是否真能做到我自己設定的理想行為;也有人懷疑過那是因為事情不曾發生,所以我能侃侃而談的理直氣壯,也懷疑我一旦真實遇到所謂的背叛、傷害,我是不可能保持冷靜的去祝福。
我只能說,早在我32歲時,我就在同樣的情境裡,做過同樣的決定與抉擇。
十年前與十年後,相同的決定與抉擇,當然都是因為愛;但十年後的抉擇,尚包括了一種寬容同理的態度,少了自憐的傲慢,也少了自尊需被扶正的危機。
如果,人在嚐過擁有與失去後,從過程中學習到了些什麼,而不是以預設立場的發表宣言,是否多了幾分說服力?袒開生命中的擁有與失去之間,我們能真實掌握的,始終只有自己。
事實上,讓我難以忍受的傷害並不是背叛的本身,也不是愛可能已不再的事實,而是拙劣的、將我當成白痴的謊言,那種欲蓋彌彰、軟弱無力的牽扯,甚或是振振有辭的想說服我非我所感知的假話,說穿了只是為了保護自我。
如今的我,已可體諒那種“自我保護”,甚至為此憐憫。
也因此判罪與否,不再是決定和抉擇的唯一標準;當成人之美已能做到渾然天成的境界時,未嘗不是寬恕了自己。
我時常覺得,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一本翻開的書,旁人可以選擇要翻看其中幾頁,或者是選擇整本閱讀完,當一整本都讀完之後,旁人的感受也不盡然都是相同的。
每個人本身,同樣可以決定自己是本不容竄改的聖經、可口易讀的小品、迂迴曲折充滿戲劇張力的小說,也能決定是本佈滿道德說的勵志散文,或是刺激、罪惡、娛樂滿是黑白或彩色的圖文書;更可以是輕鬆闔上,下一次隨手再翻,依然讓人愉悅的笑話集。
“自己”亦能專注在拼命翻閱某幾篇章節裡,或持續的前進書寫。
倘若你赫然發現自己一再書寫相同的部份,那已不是是否能突破窠臼的問題,而是你是否曾盡力的不使自己墜入乏膩。
前幾天在臉書上看到我三姊寫了一段話,『一個人若認為自己的生命是個悲劇,其實該負最大責任的仍是自己。』
因此,誰能篤定的說,悲劇不可能有喜劇結局?
在我的認知裡,“成全”就是個喜劇發展,人可以堅持自己本身要堅持的,但一旦與他人有涉時,那種彈性,是成全、是包容、是寬宥,也是愛。
當一切的絕對不再絕對,只有書寫的人有權更改悲或喜的方向,只有書寫的人能在自我保護之外,也保護了他人。
彈性的大或小,不在篇幅的多寡,只在於自己選擇要攤開哪個部份奉行。
我喜歡這樣的改變,因為這讓我在愛裡更為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