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單位主管最常反覆說的幾句話是:「虎克船長要船員們跳船,通常還會有另一種結果,那就是全部的船員叫虎克船長自己去跳船。」
我待的工作單位出現了一個以前的工作幾乎不可能出現的景況----因為老闆的強勢作風,幾次逼走了一整批的員工,最後變成背後經營者(協會)希望這位老闆能離開。
據聞,老闆因為疲憊不堪的掌持,三番兩次賣自己的信用去借貸,她也早就動了離職的念頭。
非營利單位不同於一般企業,“出錢的才是老大”並不完全成立。一如那句俗諺說的:『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如果我們單位裡的老鼠屎是老闆的話,得倒了整鍋粥嗎?
其實,被協會委任管理我們單位的老闆,這些年當然貢獻了過人的資金、能力、籌辦掌控各大型活動的膽識,不管是與公部門或是民間企業,她都極力奔走募資,請求別人提供金援與資源,展現出更好的單位風格、公眾服務、在地文化。
單位能在不太賺錢的情況下苦撐至今,老闆絕對有非常大的功勞在。
然而,員工快速流動、人才與工作銜接總是出現斷層,讓認真的員工累到慘、領少許的薪資、得不到肯定,偶而會情緒化的替員工冠上莫須有的罪名;卻又捧著大把鈔票養實際效益等於零的某些員工,還有過度奢華的舉辦某些活動等等問題,也都是老闆個人性格一手造成的。
人當然不可能十全十美,老闆是個具有遠見的女人,很多理念都很讚;她曾挺自豪的對我說她的個性很急,一直是個劍及履及的人。
我不好意思回答她,因為她的“劍及”幾乎每一次都是要底下的員工(別人)“履及”,而不在乎執行面是否真有問題。倘若有員工反應事情並不如她所設想的簡單,在實際執行上遇到不少困難,無法完全達到她要的成果,老闆第一個動的念常常都是:『那是你們不用心、不努力的敷衍了事。』
劍及履及當然是好事,但若是每一次揮劍觸點,不是自己本人來做,而是逼著別人盲目的衝向她的劍觸點地,她又怎可能知道縱然是她自己的履,也不盡然就能分毫不差的到達。
持平來說,很多老闆都不太清楚,每個單位真正的資產不是金錢、資源,而是員工。一間公司若失去員工來執行業務,縱使可以再找其他的員工來遞補,若環境與福利不如預期,這些被緊急遞補的新員工,同樣會揮揮衣袖,不再回頭賣命。
我們單位就是這樣,一批一批的換人,工作多、薪資偏低,只有具服務熱忱和理念的人,才可能待超過半年;這幾乎是老闆無法察覺的部份,即使我們說了,老闆也頗不以為然。但單位早已因為這些交接不清、不完全的接替,耗損了過多的人事與金錢成本。
以同性質的單位比較,其他地方的員工就像公務員,多半都工作穩定等著退休,但在我們單位卻不同。我絕對認同身為老闆的人有不同的視野,可是員工也絕對有執行第一線所觀察和處理業務的眉角,是老闆無法獲知的資訊。
各種客訴、講師私下的評估、埋怨等等,具體而言都是員工最瞭解,而非是老闆一廂情願的認定。我們老闆有個最失敗的領導問題----她會一再向外人、跟主管抱怨員工都偷懶、不盡力,所以她要求的目標總是達不到。
一旦勞資雙方無法具有共同的信念,缺乏同理心,究竟誰才是非營利事業裡的那粒老鼠屎,實在很難論斷。
於私,我同情老闆的處境,畢竟她在單位裡耗盡大半的青春和財力付出;於公,我則希望老闆願意傾聽員工的心聲、肯定員工的努力,甚至是自己實際執行一兩次,她便能體會員工不是偷懶,而是她過於理想化的把外界的一切、她自認有效益的手段視為理所當然。
在累積的經驗裡,一個員工偷懶並不代表所有後來的員工都在找藉口,應變能力的好壞也得視工作經驗、周遭資源多寡而產生不同的結果,是非對錯並不是如此絕對。
我曾跟格友說過以下的話,我個人認為其實不管是工作或人生,也都能比照辦理。
『本來就不需要改變別人,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來自於心甘情願,因為對方的需求而想讓自己變得更好、更有同理心、願意改善,那才有意義在。
反之,若缺乏這種意識,妥協也永遠都是妥協,永不可能成為包容。
其實重點常常不是在初衷如何?而是後續有多少人,想讓自己的成績符合對方和自己的標準。人一旦毫不在意後續,即使初衷再好再美,也終究是過眼雲煙。
我一向認為天下事,沒有任何事是“理所當然”的。
一如父母對子女,要嘛是出於心裡的真愛,光是基於責任和義務,有可能維持永久嗎?』
如果,做老闆的能體察到能讓員工心甘情願賣命效力的良方,肯花點時間體諒下屬;做員工的願意設身處地的以最大負責任的態度來面對工作執行,那麼,誰都不可能成為一鍋好粥裡的老鼠屎。
若是老闆屢次想用計策逼走她個人不喜歡的員工,看倌們認為每個人都沒大腦的不會查覺嗎?
當人只是把工作當成“工作”,僅是用來糊口用的,你覺得人會盡多少力,而不茍且?
是藉口或是理由,又怎可能只憑一人之口就能論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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