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對非體育選手,卻拼命鍛鍊體能、運動的人,總覺不可思議;一來認為那得花大量的時間維持習慣、獲得成效,二來是必須時常處在汗流浹背的狀態下……怎麼受得了?
不過,我始終相信“興趣”這種東西,是能讓人感到快樂的。其實,熱愛寫作不也一樣?也必須花大量的時間以文字推砌、學習鍛鍊;寫一篇文章或小說,形態上的泅泳、構思也容易“汗流浹背”。(笑~~~~)
為了讓血壓正常而開始運動,比起那些馬拉松選手、固定慢跑、跑健身房做重量訓練的人士,我的運動當然是小兒科,但我非常喜歡這段最單純的時光。
一直認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了不讓生性懶散的我有藉口脫逃,我買了彈性和避震效果都很好的健走鞋,頭髮也剪短了十幾公分,也選擇了讓自己不容易放棄的簡便運動—快走和做健身操。
當然,音樂是我重要的配備,手機嫌礙事,翻出棄置許久、按鍵有些失靈的MP3,居然還能用,是另一件讓我感到愉快的事。
而且,我挑的運動時間是9點半下班後,在我居家附近的公園裡活動。早上怕熱,像我這種懶蟲一看到太陽,一定會皺眉。所以在月色裡流汗,變成一件很美的--『月光與我共舞』。
我也不過度逼自己,能持續走20分鐘,我就很高興了。接著,喘著氣做滑步擺盪機、健身操、拍打穴位,反正公園裡做各種運動的人也不少,沒人會管我這個大嬸做什麼怪姿勢。
我開始能體會,為什麼有人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享受汗流浹背的樂趣。
因為那是一段自己跟自己身體對話的時光,非常的單純、非常的自在,不受限制、不必在乎別人的眼光、不需要為誰感到歉疚;也不必為了討好任何人,而說出或做出勉強自己的舉止、違背自己的心意。
也許很難想像,像我這樣長期一直提醒自己同理心,為別人設身處地設想,總是擔心任何決定會影響到熟識的人或陌生人,每天睜開眼睛起床所做的事有四分之三都是為了旁人而做的人,在這40分鐘到1小時之間,我看到的是“單純”。
若是把運動的目的設定在減重,確實有些沮喪和失落,因為進度極為緩慢;若是為了健康,又似乎有些無奈。但當我出門前想到這4、50分鐘裡,只有我和我的MP3歌曲、我臭酸的汗、我的肥肉抖動、頭髮垂落、肌肉痠痛,不需要開口說話,卻是讓我非常期待的獨處時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是運動時腦內啡的影響,但我慢慢走回家時,我的心情總是很好,一路唱著歌。每天傍晚,我都暗自祈禱到了晚間不會再飄雨,下班前,也會盡快處理瑣事,不再摸摸縮縮。
雨天,是這陣子最讓我懊惱的自然現象了吧……
早上起床也不再有對雞排莫名的渴望,也不易感到飢餓,也不再對某些食物產生欲念;聞到自己酸酸的衣服,也忍不住微笑。我知道,這是種匪夷所思的病態;若說自己不過是移情性的寄託,也無不可。
一個好的習慣必須花28天才能養成,卻只要花7天的時間就能打破一個好習慣。我喜歡單純(大概是自己長久以來,總是腦子複雜的想太多事),也喜歡自己再度認真的看待某件事,也像過去一樣,既然決定做某件事,就用心傾力。
以前有人揶揄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我還自覺被瞧不起的拼命用言語說明許多,只為了想向對方證明我在工作和生活上,付出多少心力去關懷、協助他人,又是做了多少事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現在想想,實在夠蠢,真是何必!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又如何呢?如果我沒有加害他人,我所追求的是屬於自己某段時光裡的單純和愉快,那也是我為人的權利與義務。
能被人無條件的理解,是幸福的。
但,不需要再花費心力盡力的解釋,以期待被人理解,卻是心態與思想上的自由。
誰說快樂一定要以什麼型態出現,才是真正的快樂。
※最近迷上了這首歌,聽的沒完沒了,真要問我原因,我也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