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晚不知為何失眠的很嚴重,直到6點才迷迷糊糊的睡著。
週六醒來已逼近上班時間,匆匆忙忙洗澡梳洗後趕去上班;也許是睡眠不夠充足,也許是吃了一包感冒藥,5點多下班回到家睏倦的立刻在床上癱倒。
女兒分別在8點和8點半來催我起床,原因有幾個:一是要我準備晚餐(就算不煮飯,也要我外出採買),二是希望我履行承諾,帶孩子們出門幫大兒子轉換門號電信公司,還得帶小兒子去配眼鏡。(他的散光已經高到閱讀黑板的字很吃力)
三是—女兒不覺得這個時間是我該睡覺的時間。
說起來以上種種原因都是職業婦女(或是家庭主婦)的宿命,在孩子的認知裡,那都是屬於我的職務範圍,即使偶而脫勾也得執行,即使是人不舒服、很疲累,也該去做的事。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沒有抱怨的權利,但更多時候,我想說的是--『請不要視所有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
假如孩子長到一定的歲數,可以自行打理吃食、外出購買食物,那麼主婦準備晚餐給家人,就不是這麼必然的結果與行程;假若主婦在家中僅此於處理家務、準備餐點,主婦的角色其實由誰扮演都可以。
我翻身對女兒說我很睏,辦門號和配眼鏡的事明天再進行都行。
女兒有些氣惱的說:「你們大人都是這樣,都說很累很累,說好的事都要反悔、改變,我也很累啊!我很早就起床、做了很多事……」總之,女兒在我耳邊不停嘮叨著。
我很無奈的應:「是是,妳也很累,這樣吧,請妳去上班好了,輪我在家做很多事、讓我很早起床,請妳千萬記得永遠都不要認為別人比妳過得輕鬆。」
這些話對孩子來說當然是沉重無理的,在跟女兒溝通很多事的過程中,心裡常隱隱難過著一個點,那就是女兒缺乏同理心,卻又總認為別人比她享福、比她幸運、比她幸福快樂。
也因此,埋怨各種小事不公不義、不夠完善、令她不滿意的話語,常自女兒嘴裡帶著憤怒的情緒說出口。
女兒看不到自身上比他人珍貴的部份,也看不到自己所擁有的,一逕覺得別人擁有的永遠比她多。這些都是需要在日常生活相處中細心教育溝通的,在所有過程中,我也會深覺失落、無力,可我並沒有放棄自己所該做的。
或許我該實說,我的生活中承載著許多來自於與女兒相處的壓力。
其實,最讓人憂心的並不是疲累、生病、倒楣、失去感情和關愛;而是對生活中的一切,以及對別人的付出都視為理所當然,或是不斷的與他人比較的心態。越是朝這種思維方向前進的人,越是不快樂,也越不懂得感恩。
天底下沒有一件事是理所當然的,丈夫妻子不變心也不是必然的,以五倫面向來說的父母慈愛、賺錢養家是一種常態性的仁義與關愛,是身為那個角色所盡之義務,卻絕非理所當然的--“做父母的就必定慈愛、勇於賺錢養家活口”。
這當然是種悲觀消極的說法,許多人在肩負責任義務的同時,心裡是奢望能不能一輩子只對自己負責就好,多少會期待肩上扛著的重擔能在自己感到心安時盡快解除。
我總認為,上述的非必然之所以持續進行,純屬於父母對子女的愛。我不敢誇稱那是偉大的、與生俱來的,但當每個人在心甘情願因愛而付出的同時,後續衍生的化學變化,卻跟是否被感激、對方是否懂得感恩有著微妙的關係。
人都是需要被激勵的,一如人是需要被關愛的,兩者同等密不可分;倘若一個人不被任何人需要、不被任何人期待、不被任何人感恩,生命同樣是落寞的,容易失去生存的重心。
然而,被強制負起遠遠超過能力所及的責任,且又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時候,抗壓性再強的人也總有體乏心疲之日,距離強烈反彈抵制這股力道的時日亦不遠矣。
我目前在工作崗位所多負擔的責任,便讓我深感不值。
現在的單位可說是官比民多,協會理事長、校長、藝術總監、主秘、行政組長全都是官,僅有我這個教務企劃和另一位總務出納屬員工,我們兩個身上負擔的工作量遠超過那幾位扛著所謂“營收”的官。
我從不喜歡比較誰的工作多、誰比較辛苦,這象徵在薪水上也從不平衡,外出工作求的除了成就感、理念之外,我們要做的事在等同薪資相衡後,也講一個工作良知、為人道德。
自從大主管懷孕後,我便承擔了更多原本她該處理與經手的對公部門的事務。在我職務份內的課程規劃、專案企劃必須處理,從我進學校工作的那日開始,我永遠都在支援人手不足的校區服務,一個校區換過一個校區。小主管認為她所負責的校區課程非常多,於是原本由大主管負責的校區,小主管也轉手在我身上。
在9月1日開學後,我曾經中午或是一個晚上7:30到9:00之間要跑三個校區;另一個同仁因為沒有機車,她被豁免的駐守在一個固定校區,不需東西奔波。而我晚間的某些時間若留在此一校區,也同樣要協助她打理校務。
新校長接任一年,每每口口聲聲說要整併校區,不想讓員工到處奔波,卻從未有真正的行動。自我到職至今兩年,這些額外的油費支出、因為哩程數遽增常換機油的費用,學校也沒有任何補貼。
大主管要求校長給同仁加薪、發中秋禮金,校長說要理事長同意,很明顯就是不願承擔責任。有時想想份外悽涼,錢不是萬能的,卻往往可以從錢中看到人性,如果校長決議無法加薪,是否該補貼油錢?長久以來,員工必須自掏腰包多支付額外的跑校區、外務的油資,根本就違反給薪公平原則,學校行政人員並不是業務人員,總不能老是自認倒楣的多負擔這些額外的費用。
一直以來,我始終不想跟學校計較額外支出的費用,是體諒學校營收有限,但並不表示這些費用是員工自己理所當然得支付的。如果主事者不願負擔油資補貼也無妨,不如提供學校公務車,讓員工騎車去做校區服務;或是更積極一點,真正以領導者的身份出面洽談校區整併可租借的場地。
我彷彿能看見一種卑微的哀鳴,當我出面爭取權益時,主管們將首先拒絕並說出似是而非的言論:『油費當然是妳要自己負擔,我哪知道妳除了騎去校區之外,妳自己的其他時間還把車子騎到哪裡去呢?』
那麼,以往的付出就是理所當然的嗎?人性與邏輯,真的是禁不起檢驗的啊!多做是應該的,少做非本份之內的事卻是不當的……
誠如綠手指說的,幫忙和支援是有限度的,是不是有機車的員工就該死呢?!綠手指告訴我:「妳以後就坐公車上班吧。」
人生最殘酷的莫過於----一個不想計較的人,最後被環境所迫的必須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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