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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發現一個格友把我多年前寫的古詩詞--『巫山一段雲‧蝶衣』放在他的部落格貼文裡。

那闋古詩詞是我第一個部落格裡的作品,當時看好友填詩辭填的極為優美,便央請她教我怎麼依格律填古詩詞。

散文和小說,難免會有用字遣詞與文字描述、形容詞,甚或是情節雷同的部份;而古詩詞這種必須仗依格律平仄排列的特殊文字,身為創作的人是不可能忘記那是出自於自己的手。

那個人沒寫上詞牌名和主題,將古詞穿插在他的貼文裡,但我一眼就認出那是我的創作。那個人既沒有徵詢我的同意、沒有知會過我,他也沒有標註出處、沒有標註作者,更沒有說明引用自何處、何人的部落格,就這樣據為己有。

感覺著實不舒服。雖然此人長久以來到處剪貼別人的文章,很少註明引用自何人、何處,而我只不過是眾多被剪來貼的作者之一而已。可這樣不懂得尊重創作者的行為與心態,讓人匪夷所思。

我很感謝您欣賞我的創作,但這並不表示您有權利不做任何說明就將我的作品貼進您自己的部落格裡。

我從來沒有同意過任何人可以不經過我的認同、不必知會我,就能任意使用我的文字創作;我更沒有答應過任何人能不標註引用於何處何人,就自作主張將我的作品大剌剌、毫無愧疚感的公開擺放出來。您私自收藏,我看不見管不著;倘若您以這種模糊焦點、有意無意讓其他閱讀者認為是您個人的創作,這就跟剽竊、抄襲、盜用一模一樣了。

實在不需要再花時間去教育他人何謂 智慧財產權,這是基本常識。我寫散文時也同樣會看到許多創作精闢的梗或照片是我喜愛的,先徵詢可否借用與引用,是對創作的人最大的敬意與尊重;姑且不論對方是否同意借用,所有不經同意的使用,與 無異。

即便是我掏心掏肺的好友皇后與飛絮,也從來不會毫無尊重的任意挪用我特意針對她們所寫的文。而一個多年來連泛泛之交都稱不上的陌路人,究竟憑什麼認為他有權利猖狂的擅自使用我的創作,我完全不解他到底哪來的自信能不被我撻伐?!

基於過往不愉快的經驗,我並不打算回應要求那個人下架我的古詩詞,以免惹來無謂的糾紛牽扯,反而會讓我更加地反感、噁心所衍生的爭鬥;我只能希望那人有自知之明,停止這樣不尊重創作人的行逕。

老實說,對照多年前與此人交流的觀察,已可知此人人品不值得期待,這次不問即用的行為,只是落實當初的推論罷了。

與其說我憤怒,不如說我是厭惡、不以為然和毛骨悚然。

厭惡不尊重他人文字創作的努力;不以為然將這種不問即用視為常態且反覆執行;毛骨悚然怎麼會有人如此厚顏?!

這兩、三年我只是很少進部落格、很少寫文,不代表我死了、什麼都看不見或什麼都不在乎。

這讓我想起幾個月前發生的另一件事。

其實,我從未自豪多有能力、多會創作、多了不得,若有這樣的自信,早就擠破頭想要出名。但,做人真的很難,明明是其他人做了侵犯我權益的事,卻又得被人扣個大帽子說:『妳真以為自己多了不起?文筆多棒嗎?』

我介意的是-“身為人必須尊重其他人”,每個創作者的創作都是獨一無二的,其必須潔身自愛的準則,與書寫內容、文筆好壞沒有差別。

難道寫得爛的作品就必須不計較是否被抄襲或挪用嗎?那種拿『妳真以為妳文筆多棒嗎?』的帽子來扣在別人頭上的人,顯然認為“爛作品被抄是值得慶幸”的邏輯是成立的。

長話短說,有位認識近十年的網友,同樣喜歡創作寫小說,我與她的交情介於中間熟度,彼此都分享過彼此的心事,我內心認為彼此的交情有一定的厚度與深度。

在今年2月她突然私訊我:『molly,我想請問一下,我最近在寫一部文,因為書名和架構和妳之前那部那一年風花雪月雷同,請問這樣妳會介意嗎?』『這部我打算明天在平台上參賽,因為雷同處稍多,我要開始寫了,如果你認為這樣觸犯妳的著作我就必須更改架構和書名』『如果看見留言請答覆好嗎?謝謝』

一小時之後我回覆她:『先謝謝妳詢問我,這表示妳對我的尊重,感謝。我很介意喔。而且那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曾經公開在網路上,還有電子書平台上;若妳的小說寫來參賽,很難說會不會有人也看過我的小說,然後指控妳抄襲。不宜啦~

她回:『好,我知道了謝謝唷』『希望妳一直很快樂是我的期望』『我一直有在關注,把妳放在心上,做我心裡最好的朋友』『生活上要加油唷』

我回:『啊,謝謝妳,聽妳講這些,覺得好感動。也真心希望妳好好的,很幸福!!

她回:『一起快樂幸福』

我接著問:『妳和曾大爺之間還好嗎?』

她回:『不錯,謝謝!年紀大,也安定了』

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一個多月後,在臉書看到她的發文,講的是她參賽的小說內容,仍與青梅竹馬糾葛多年的主題有關。當下我很狐疑,她不是說會更改架構與內容嗎?是我誤會她了嗎?

當我發現她那篇在簽約平台上的小說,其實根本早就從去年1220幾號就開始放在平台上參賽時,我覺得很可怕!等於是她寫了兩個月之後,不知是何原因才來問我可不可以用一樣的梗。

這個發現讓我不想掉入自己的"自以為是"於是開始去搜尋眾多平台的徵文比賽,想確認真相為何。在許多類似的小說創作平台相關的連結裡,沒有任一筆符合108220幾日是起始日或截止期的徵文比賽,僅有她目前簽約的那家平台有比賽。

我不懂,如果打定主意不管我表態說了什麼,她仍會繼續著手進行梗雷同的小說;那麼,詢問我的用意為何?她若不提,我根本也一無所知。

為了確認心中的疑問,我私訊問她:xx,我剛剛看到妳臉書上的發文。應該就是妳一個月前問我的小說比賽吧~妳沒有改小說的架構嗎?』

她回:『問妳的?』『這是我簽約平台的,我和閨蜜那段被遺忘的時光』

我答:『不是,看上面的對話串,是妳問我介不介意的小說架構,妳說妳要寫來放在平台參賽的。』

她:『我沒寫ㄛ』『這部是閨蜜,妳可以搜尋去看』『有什麼問題嗎?』『跟妳那部劇情完全打不著』

我:『沒有。只是想跟妳確認而已。』『所以妳後來沒有在平台參賽嗎?』

她:『妳放心我們筆法差一萬八千里』『我閨蜜是比賽文』

看到她寫:妳放心我們筆法差一萬八千里……時,我不否認我認為這說法很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味在,所以我沒有再多說什麼。

隔天,她果然一大早就在臉書發文罵我:『我從來不願意撞人家的梗,連人物設計也不願意,包括人物從事的行業,我都會很斟酌設計情節。

一個不是自創,只是抄襲歌名的書名,我也決定不用了,要記得那是一首歌名喔。』然後她標註了一堆#那一年風花雪月的事 #謙卑是修養 #做錯事記得道歉 #不要莫名其妙來放砲 #請拿出修養 #妳的態度不值得被尊重

我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與她相處的過程中,她私下說的禮貌客氣、關心溫暖道歉,但轉頭又在公開版面嚴辭抨擊我的情況,並不是第一次發生。因此我先前回覆她時是小心翼翼的(每個人個性不同,謹慎發言是我所能想到最好的方法)

倘若根本沒有使用我的小說梗,說清楚就好,犯不著發這麼大的脾氣羞辱我。教人難過的並非是梗是否雷同,而是她前後不一致的態度和想撇清一切、卸責的說法。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哪裡沒有修養?又為什麼不值得被尊重?

已讀我作品多年的朋友,應該都知道許久前我有很多小說是以歌名做為小說名,因為小說內容正是歌曲給我靈感發想所延伸的故事,我自認這是我的創作風格,而且小說結構完全獨立,從來沒有抄襲過任何作品;至此第一次明白原來她這麼鄙夷我的創作理念。

緊接著她刪除我好友,姊姊們鼓勵我反擊,我沉澱了一天之後(不諱言,我的心情非常糟),然後在她的貼文下回覆了以下的內容:『妳這裡指射說的是我嗎?我做錯什麼?請問我為何不值得尊重?我又是哪裡沒有修養呢?

我很驚訝不解妳為何這樣說,如果妳討厭撞梗,為何當初會來問我可否用和我雷同的點子

妳不瞭解我當初要特意把小說名取得跟歌名相同的用意,要說我抄襲也沒關係,因為實際上當時我放進部落格裡,就是以這首歌當每一次每一個章節小說的背景音樂,那是以歌曲延伸的概念所產出的長篇小說,小說名與歌名相同就是一種致敬。妳不以為然也無所謂。

本來朋友一場,我還在想自己哪裡沒做好,所以這次看到妳像過去一樣在私訊裡說的好言好語的一套,隨後又這樣藉著妳的臉書版面再破口大罵我,我也一徑保持沉默,不想再多做無謂的解釋,我並沒有錯,又到底要道歉解釋什麼呢?

但既然妳已經刪我好友了,就不是好友,就沒什麼好顧忌了。當然,妳這麼聰明應該可以判斷出一個事實,妳刪了好友,又再發出好友邀約,又再刪了好友邀約,就算我不是時時刻刻在臉書裡,仍然隨時可以收到手機的通知。妳的反覆無常,也讓我無言以對。

這些截圖可以證明,我在跟妳對話的時候,並沒有蓄意冒犯妳任何事,只是答覆和詢問,真的不需要用莫須有的罪名這樣冤枉我,事情演變成這樣,我真的非常非常遺憾~xx,再見!

我把她跟我私訊的對話截圖貼在回應裡。

不到5分鐘,她立刻刪除了我的回應,究竟是刪了貼文或是隱藏不得而知,我也被立即封鎖。當然,她後來也在她的粉絲專頁表達無辜,且強調許多故事都在寫青梅竹馬與閨蜜,但絕不可能相同。

其實,重點早已不是故事的梗,而是在面對這樣的事情時,人的誠信度和處理的態度究竟如何。

3月底到4月初的那個春天,我整個心情深受影響,除了不解我到底做錯什麼?也不明白我的堅持何罪之有?保護自己的創作是努力耕耘的人都會有的心境。我難以想像,何以一個認識近十年算有交情的人,會這麼前後不一致。沒有人想當壞人,我更不想跟誰扯破臉。

我腦子裡就一直混亂著這些事我相信她不至於抄襲文句情節,但這麼義正嚴辭的轟我再決裂,還反覆強調我沒有修養,不是更教人起疑?!為什麼一篇小說的衝突,就能顯露本性?人格是真的這麼不值錢嗎?

即使我寫的再爛,就好比我生了一個癩粒頭兒子,就算他再醜再髒,一樣沒有人有權利把癩粒頭兒子抓走,當成是他自己的孩子。

我愛我的癩粒頭們,不管您欣不欣賞我或我的創作,都請您不要任意踐踏我的作品與人格。

也請尊重自己與他人的創作和人格。

我的文字並不值錢,僅用來自娛娛人;請不要因為這些不值錢的文字,讓您的人格價值淪為低賤。

 

 

◎墨霏的話:很抱歉讓你們花這麼多時間閱讀了兩件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的文章。3月發生的事,我大概花了一個月的時間,透過姊姊們、皇后和飛絮的分析與安慰才平復心情與釋懷。

本來不想再提起這件事,誠如我所言,我在乎的是彼此尊重,我的梗與文字並不值錢,之所以堅持是因為創作的原則,這是所有創作者都必須堅守的立場,無關金錢和價值。會再提出,並不是想討拍、不是想爭論對錯、不是想討伐誰。

當我看到我的那闋古詩詞被拿掉作者與題目,突然出現在別人的部落格貼文裡,我對人性真的感到非常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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