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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家小兒子跟我閒聊,一邊說一邊笑:「媽,我跟妳說,我們班那些小屁孩同學好煩好討厭,我不想跟他們講話,他們卻還是在那裡說我什麼;或者是我默默的自言自語,根本不關他們的事,他們卻好像偷聽那樣,跑來接我的話,害我覺得我的隱私權被侵犯。」

老實說,小兒子說話的方式總是逗得我很開心(尤其是他講的那句『害我覺得我的隱私權被侵犯』),但我仍忍不住蹙眉問:「那你會在意被他們這樣說、這樣騷擾嗎?」

「媽,沒關係啦,反正我是邊緣人,我喜歡當邊緣人。」他還是一臉笑嘻嘻。

「哦,媽媽在公司也是邊緣人,我知道你的感覺,我也當邊緣人當的很開心。」

這話不是安慰小兒子,而我確實也認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邊緣人。年紀越大越覺得當一個邊緣人沒什麼了不得的,雖然邊緣人這樣的字詞在許多時刻都屬於負面印象,例如邊緣性人格,好像有反社會傾向;或是曾有什麼犯罪前科,重返社會卻始終不被接受。

簡言之,邊緣人很有人際關係受挫與人際交往障礙的意味。

「媽,妳不一樣,妳是自己的選擇,是妳自己選擇當一個邊緣人的;臭小孩又不是。」女兒擠過來加入我們的討論。

我笑了,也許在孩子的眼中是這樣,但我心裡清楚,我這邊緣人不見得這樣清高。

進到這間大公司專案業務部門任職已經四年,其實剛開始也不太花心思在交際上,因為覺得沒必要,誰也不知道我會待多久,工作忙碌的一件接一件,我根本不想也無多餘心力去結交甚至是巴結誰。尤其是待了幾週後就可以清楚發現所謂的權力中心在哪裡,我們幾個(跟我一樣誤以為約聘是齊頭式平等,待某日能升上正職的幾位同事)不約而同因為立場一樣,是少數能群聚說幾句話的人。

反正這幾年我也逐漸發覺自己越來越孤僻的那一面,同事關係對我來說一向是人際情誼最薄弱的一環,我輕易的就接受了我不像部門一份子的情況。只是,再怎麼無腦,也一樣可以清楚感受到我跟那幾位被迫接受約聘制的同事,永遠身處在一個大圈圈之外。

剛開始挺受不了如此涇渭分明的氛圍,久而久之,心裡的芥蒂也不再存在;無妨,不是同路人,何必硬要做同路人。尤其是當我發現部門主管其實是將體制内正職缺當作酬庸,而非是以年資、績效、工作負荷量、用心度與能力來做為評核約聘職轉正職的標準。

所以表面和諧其實也只是眼前雲煙。

我跟主管談過轉正職的事非如她面試錄取我時的說法,就在我赫然發覺有個舊員工回鍋空降做正職,而且職務與我相同。

我參與面試時,她說每位進部門裡的人都是從約聘職開始做起,然後再慢慢升為正職,當時她拼命說服我約聘制是目前公部門最盛行的制度,約聘員工少的也只是一些不重要的福利,例如我用不到的結婚禮金、生育禮金、急難醫療,而生日禮金會用來辦部門慶生。

我最介意的年終,主管那時說要看績效給,公司已經好幾年都不是發足一個月了,是以部門業績達成率來計算比例。「妳放心,妳還會有一筆兩、三萬的專案獎金,跟年終的錢差不多……」主管這麼說。

唉呀!我寫這文的主題本意並非在埋怨細數這些不公平的現象與過程;總之,因為認真相信有轉正職的一日,加上當時家庭經濟確實不容許我再多延宕無薪覓職的時日,我勉強接受約聘制進了這間公司。

職稱PM,其實就是專案執行和管理(說穿了就是執行專案的雜工),這名詞絕不是你在GOOGLE裡搜到的那些也稱為”PM”的了不起的職務。話題回到我赫然發覺有個舊員工空降回來做正職,然後我直接跟主管談。就在主管講了一大堆公司對正職的限制員額,主管又該怎麼去評比下屬的表現、安排人力,且那個回鍋的舊員工是她找回來的救火隊,是要救另兩個公部門的專案,因為另一位從助理升起來做PM的同事搞砸了專案控管,必須要賠錢。

「不然妳要救火嗎?」主管問。

這根本陷阱題,我答:「若我手邊的專案安排有多餘的時間,我不會不願意接手。」談的那時,我手上有兩個加起來一千萬的專案在執行,實說,非常非常的忙與累,而且沒有專案助理當幫手,每一件瑣碎小事和各項聯繫溝通都是我親自執行。

主管搬出其他已離職的員工,細數了他們曾說過的一些小話,問我是怎麼看待的;最終,我知道主管自己內心也清楚,她很難說服我,她只是給我許多說法來印證她的做法有她的理由,並且徹底否認她說過:「每一位進公司的員工都是從約聘開始做起,然後慢慢晉升為正職的。」

我很白目、很無奈的反應:「在面試時,妳真的這麼說過,我也沒有記錯,不然我不會有這樣的期待認為我能有機會慢慢升為正職,才會在妳錄取的時候接受約聘職,進來公司上班。」

主管最後丟給我的理由是:我不夠奸巧,在面對公部門的時候必須要用一些小把戲小手段,我太認真誠懇、不會假裝,而她需要的PM是全方位的PM

換言之,我之所以仍是約聘,是因為我做不來厚黑學也不懂腹黑的藝術。

原來,在職場上要夠奸詐才能保證仕途順利無阻。(雖然早就知道這個潛規則,但當自己身歷其境時,除了慨然還是慨然。)

某個已經離職跟我交情頗不錯的專案助理很直接對我說:「因為妳不是協理的自己人,她只對自己人有無限的彈性、縱容和喜愛,而妳又做不來巴結奉承變成她的自己人,所以……

基本上,主管操縱了誰能是正職的權柄,轉正職的是誰要看她的喜惡,而不是非常公開透明的抉擇,這無疑是讓人很沮喪的事實認知。

綠手指跟我說,要嘛就離職,要嘛就學著去厚黑與巴結,不然就放寬心不要再介意。

老實說,以我的智慧、智商和現實考量,大概三個選項都做不到。

與協理的此次會談已是近兩年前的事了,其間,那位救火隊人員並沒有把專案處理好,且藉口身體不適三天兩頭請假,過完年後就以身體健康出狀況要回老家休養的理由申請離職;救火隊倒是在私下對協理、對該案業務有諸多怨言和譏諷。

前年底與去年底,協理找我續聘的會談裡,她曾再次強調她再也不會讓新來的PM直接正職了;礙於人情世故,我只能笑著點點頭,但我心裡很清楚,把這個主管的承諾當真,那我就是天字第一號笨蛋了。(就像那句美國俗諺『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果不其然,去年和今年都各自來了新的PM,兩個年齡介於3035歲的女生,同樣一到職就直接為正職人員。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們公司似乎將約聘制視為理所當然,很喜歡採取公諸於世的方式詔告天下,連整個公司的outlook群組,都會將每個員工後面加上職稱。我的職稱是月薪制工讀生”(我這年紀擁有這名詞真的是讓人啼笑皆非);而正職的人則會直接歸類在事業部專案業務部的群組裡,我們這些約聘職人員則屬於孤兒,完全不會被列入其中。

公司許多政策每天都會不斷提醒著眾人,誰是約聘誰是正職,讓你不想面對事實都不行。在這四年裡,我遇過很多荒謬的事,荒謬到從憤慨的感覺轉變為哭笑不得。

例如:約聘員工如果沒有自行繳納每月300元的福利金給會計的話,想參加尾牙請自費1000(我真的是第一次聽過員工吃尾牙要掏口袋的錢出來)。今年初老闆在尾牙上公開說:為了讓辛苦一年卻未在現場抽到現金獎的員工也感到盡興,請會計隔天發給沒抽到獎項的人每人一千元。隔天總公司會計造冊要員工簽領,包括沒在現場吃尾牙的人,而我們約聘職當然沒列入清冊裡,沒有一千也不必簽領任何。

例如:在一個友好的同事去年擔任福委後,我才從她口中知道,為什麼約聘職的人運氣不好,總是抽不到獎金?事實是約聘者的姓名紙條永遠都不會被放入抽獎筒裡參與抽獎活動。但我們部門的會計曾經睜眼說瞎話的告訴我那位失望的助理同事:「我可以做證,大家的名字真的都有放進抽獎筒裡,而且剛來公司的頭兩年運氣真的比較不好,比較難被抽中。」哈哈哈!真虧她能想出這種說法安撫()人啊!(她說的當時我人也在現場。)

老實說,在知道真相後的尾牙我根本都不想參加,即便我每月都繳納福利金給會計。

還有件我認為是最為誇張的事。我們公司有個行政系統,請假、簽到退、申請經費都是用每位員工的使用者名稱與密碼登入作業,我到職一年多後才從協理的嘴裡知道可利用此系統查詢每月薪資明細。幾個月前,我在發薪日告訴隔壁新到職的正職pm可以利用行政系統查自己的薪資明細,我還好心想教她怎麼操作,沒想到她說她知道,因為人資有發email告知。我當場傻眼詫異:「我怎麼從來沒有收過這種信呢?」

去年新來的正職pm也湊過來說:「對啊!我每個月發薪都有收到人資的email啊,妳怎麼會從來沒收到呢?」我尷尬的吞了一口口水,笑了,「那我知道我為什麼都沒收過這種email了,因為妳們是正職,我是約聘。」從這一點就可以瞭解公司特意的一國兩制是多麼誇張和離譜,約聘就沒資格知道怎麼查詢自己的薪資明細嗎?連怎麼使用系統都得低人一等嗎?使用outlook發群信本就是易如反掌的同一個動作啊!

誠如綠手指說的,我們公司擅長玩弄次等公民和高級公民那一套,我們約聘職被視為賤民,所有的福利制度都是有條件的。糟的是,相關單位並無法將這樣的做法歸類於違反勞基法。

對於我們協理不夠公正客觀的態度,我已經看破了,陸續還發生她自己公開對某個新來的專案助理說:「面試時就已經跟妳說清楚,每個人一進來都是約聘啊!不可能一開始就是正職,妳當時不是也接受了?」(她這番話已經打臉她當初會談時對我的反駁。)

約莫是今年3月間,協理找我談過,她說有個正職缺(某同仁離職要移居美國),但她擔心我身體不好會接不起正職缺。那個職缺必須經手新北、中彰投、花東地區和高屏、桃竹苗等地的職訓班,包括開班、招生、發公文報請勞動部等瑣碎的文書作業,以及偶有情緒失控的學員會鬧事,都需解決。倘若生病請假,這三、四十個職訓班同樣無人會幫忙替手,仍要此職務的人處理(協理明說職務調動並不會幫我調薪)

協理態度強硬的要求我當天下午就回覆我接不接這個職務,而且強調我若要接手就不能半途而廢說不做,還說部門裡有助理直接投遞履歷應徵這個正職員額,但協理覺得她不行。

我知道那個正職要做些什麼事,確實很忙碌;讓人感到不平的是,我若要接下正職工作,我不僅要接手上述的所有作業,連我目前手上三個公部門幾百萬的專案都仍在我身上處理。

我最好是有那麼萬能,否則沒病也被折騰出疾病來。

又是一次有條件的恩惠施予。

我婉拒了,當時已計畫今年度六、七月要動手術,至少要連請一週住院病假。「先謝謝妳給我這個機會,不過誠如妳所說我的身體情況,因為我也打算六、七月手術,這情況確實不適合接這個職務。」

協理顯然對我的回覆很意外,她開始詢問我的意見,應該怎麼安排人力比較好?我回答協理:「如果真的沒有合適的人選可以接手,我可以幫忙處理幾個地區。」

這就是我的選擇,繼續做約聘。身在這個制度裡,抱怨不公已經沒有意義。我當然可以理解協理的心態,正職這樣的酬庸大可以給予那些有類似工作經驗(公部門標案或企業專案)、已年過30歲的人(比較穩定);像我這種年紀又非搶標專案回來的業務員,實不必多費什麼心思去安撫。

因為事實就是--我為了賺錢養孩子,並不會輕易的離職,無論是正職或是約聘,都不會改變我的工作態度和認真度;所以我是人手還是人才,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我們部門之前幾年也有好幾個再也等待不了升任正職機會的同事,在待了兩、三年之後黯然離職;兩年,對等待轉正職的人來說應該已經是極限了,而我在今年11月已經工作滿四年,嚴格地說,前兩年充滿期待,後兩年是心死。在大公司擔任正職享有的福利制度比目前一般小企業都好,因此部門裡的正職缺很難空出來,因為很少有人離職,我們部門正職員額辭職只有三個因素:一、找到更好的發展機會與更高的薪資。二、再也受不了跟難纏的公部門承辦人交涉、每天工作都很痛苦。三、對主管心有不滿、充滿怨言卻不被理會和理解。

難得空出的正職,能不能晉升不見得是依你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而是部門主管究竟喜不喜歡你,或是主管主觀認定這個正職給的有沒有價值。

說個真心話,如果你也跟我一樣是個大公司裡的約聘職,除非你很有把握可以升任正職的機率非常高,否則請在年紀輕時離開那裡,尤其是工作滿了兩年之際。大公司的資歷和工作經驗能為您加分,甚至能讓您覓得比目前更好的職務與薪水。

另一個實話是,我現在甘於當邊緣人,不是因為我能力差或是清高,而是因為我老了、為了生活難以動彈。現在的企業很擔心聘用到年紀大等退休的員工,我的言下之意即是大嬸若非從事服務業,要能再被聘任進到辦公室職是機率非常微小的事。

若是被迫不再被續聘,也許我會去擺個小攤子賣雞排吧……

不看開一點的話,為難的人只有自己。

 

 

◎墨霏的話:連著兩次發了三、四千字的文,純粹就是自己寫爽的,很感謝耐心看完的朋友。人生快樂就好,不想閱讀也沒有關係,大嬸到這年紀就是借一方自己的園地叨叨絮絮,只求個舒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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