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連篇59  

 

『我要的幸福你給不起。』其實這句話不僅限於小三經典語錄,每個人都有這樣的資格說這樣的話。

矛盾的是,大家心裡都明白,所謂的幸福要靠自己追求,而不是誰能實際的給你什麼;也知道幸福的感受和定義,完全是取決於每個人心裡的想法。

以前我說過,只有自己認定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這不是假話;就好比我們看到某些人婚姻幸福美滿、生活閒適、衣食無虞,總少不得要評價該人為幸福。倘若真是如此,當事人若覺得自己是付出許多的心力才能得到別人眼中的幸福,似乎也不足掛齒。

重點就在於,如果當事人認為別人看到的都是假象,內裡腐壞的東西是別人見不到的悽涼;又或者,當事人偶而為之的埋怨,旁人在背後總是要說句:『真是不知足。』

取決於個人定義的“幸福”,其實我們都沒有資格說別人知不知足;靜下心想想,也許更該說要懂得惜福,因為這些“別人眼中的幸福”是別人求之而不可得,也正因如此,當別人看到他們眼中的幸福,自然覺得那是恩澤,理應要快樂喜悅啊!

可是就像前述說的,誰也給不起別人真正的幸福。

這不是玩文字遊戲,也正如自我去追求幸福的說法一樣,假設我愛上一個人,但他並不愛我,儘管我掏心掏肺,深覺能獲得他的深愛與青睞是最大的幸福;但他不愛就是不愛,想當然爾,我再怎麼追求我的幸福都沒有意義。

傻就傻在,這世界上大概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執迷在明知『我要的幸福你給不起』,卻還是義無反顧的往前衝,想獲取心中斬釘截鐵認定的幸福,那不遍體鱗傷就奇怪了。

這是把幸福建立在“感情完美”上的盲目,還有許多人把幸福建立在工作成就、賺的薪水多寡、物質生活、享受美食、不停的旅遊、閱讀無數,更不用說當中有絕大部份都得取決於別人或物體跟你之間的互動,是否讓你完全滿意。(例如:有成就的同時也得勾心鬥角、耗損心力一番;薪水永遠不夠,永遠都有更好的物質得去實現;美食總有吃到名不符實帶來的失望;漫長的存錢過程來滿足旅遊的娛樂;不小心看了一本毫無所得的書,諸如此類。)

等到年齡越大的時候,越發明白,所謂的幸福只不過就是還能睜開眼,有力氣起床,不會沒事就這裡或那裡痛,沒有太嚴重的宿疾,飽餐一頓不會漲得睡不著,偶爾能和心愛的人牽牽手;腦子裡也許再也不想分清楚:你心愛的人是不是也真如你所想像的愛你。

假使,幸福只是不感到寂寞孤單,那麼這可能是最困難的任務。

很多時候,當我們置身於人群中,在每一個細節上,很有可能是無人能完全徹底瞭解我們心裡在想什麼、要什麼;但是,這樣的小寂寞和小孤單,只怕也是身為人最獨特的一種特質,因為那是屬於心靈精神最高層次的明白、自覺所產生的寂寞孤單感。偶爾想來,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滋味,說真的也沒什麼不好。

老實說,我深深覺得最不幸福的,並不是什麼心靈或物質貧乏的人,而是那些一輩子都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的人。弄不明白自己真正要的,自然永遠都嘗不到幸福的滋味。

回到感情的議題上,到底是什麼信念能讓人執著的認定--必須是自己所愛的人同樣泉湧以報的愛,才是真正的幸福呢?越是如此判定的人,當情淡愛弛、對方背叛之時,那種撕裂幸福的力道恐怕非常可觀的讓人一蹶不振。

更微妙的是,倘若這些幸福的定義都是架設在必須經由別人給予才能得到,幸不幸福的感受,卻由我們自身來判定;這兩者的立足點很顯然是相違背的,且多少跟我們的掌控慾脫不了關係--希冀別人依照我們要的給我們。

說穿了,當人一旦將幸不幸福的控制權交給別人之後,也就註定了不幸福。基本上,幸福的結構有點像拼圖的概念,仰賴每一片拼圖湊進來密合的完整性,才會無可挑剔。

有許多七老八十的人到現在仍體悟不到:『我要的幸福你給不起,也沒有人給得起。』

事實上,幸福或不幸福在許多層面和區塊上的判斷都是粗糙、短暫的,沒有長久是唯一的定論,畢竟這跟人每一個階段內心真正所需的有深切的關連。

就像現在的我到底幸不幸福呢?

我很滿意,我是幸福的,在疲累了一天之後,有個溫暖的家可以倚靠蜷縮,內心很踏實的知曉當孩子離開家裡各自發展時,他們都有正確的價值觀,也許不盡然如意愉快,但都願意學習怎麼去培養挫折忍耐力。

而且,我無比確定綠手指無論如何都不會捨棄我,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這就是跟一個人在一起超過20年以上的好處,再也不用探尋是非、問他愛不愛我;從他一個輕輕掠過我髮絲的動作,我便能確定他是愛我的。

但是,這樣的幸福有沒有缺憾呢?當然還是有的,偶而要煩惱金錢的運用;聽一些根本不想知道的八卦擾耳,還得言不及義的回答;煩憂工作上的事好像得花數倍的力氣才能完成;苦惱自己怎麼努力持續健身後,救命啊!!體重還是節節高升到得買更大尺寸的衣褲,我根本不奢望體重減輕,至少要維持不再成長啊!

所以,絕對的幸福其實是天方夜譚,誰也給不起。總是蘊釀久久而來,也可能急速消失,瞭解這種過程後,幸福或不幸福真的再也沒有什麼好糾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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